远离股市陷阱之:非法荐股
一、什么是“非法荐股”?
“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网络直播荐股
主要指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股票直播室,以“主播”“播主”“圈主”等名义荐股。
2、微博微信荐股
主要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荐股。
3、软件荐股
主要指通过销售荐股软件,提供股票投资分析意见、买卖时机建议,预测股票价格走势等。
4、培训荐股
主要指通过推销“投资者教育”“炒股”课程,举办炒股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荐股。
二、“非法荐股”面临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120条、第160条第二款以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3条等 规定,只有依法取得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对未经批准、擅自 设立证券公司或以证券公司名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应根据《证券法》第202条给予行政 处罚;
对未经批准,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其他名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应依据《证券法》第213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依据《刑法》第225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例
高某是一名投资者,时常在网络上学习炒股知识。2018年3月,一名女网友主动添加高某微信,向高某推荐炒“恒生指数 ”股票,并把高某拉入一微信群。群内有“荐股大师”“刀锋”发布自己成功预测走势的消息,群内亦有“股友们”把“ 刀锋”说的神乎其神,并在群内晒出自己参与交易并赚钱的截图。在鼓动下,高某在群内提供的网络平台上开户进行交易 。此后,“刀锋”经常在网络直播间开直播,讲解大盘走势,推荐“恒生指数”股票。在他的“指导”下,高某很快“盈 利”,并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当后续出现“亏损”情况时,“股友们”又以“大盘不稳定”、“扳回本金”为由,纷纷劝 说高某继续投资。直至最后“刀锋”突然退群并且关闭了网络直播间,高某被踢出微信群,先前的女网友也将他拉入“黑 名单”。前后共损失了几十万元人民币的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遂向上海市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熊某等人注册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虚假证券交易,并通过网络直播间非法荐股实施诈 骗。上海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该犯罪团伙到案后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四、风险警示
上述案例中,不法分子通过主动添加被害人微信招揽客户,利用话术与被害人聊天,取得信任后将被害人拉入微信群,再 由“荐股大师”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吹嘘荐股,群内其他“股友”当托辅助诱骗被害人将资金注入虚假证券交易平台,资金 实际进了不法分子的私人账户。不法分子利用人工操盘涨跌的手段,先让被害人“盈利”鼓励其继续投资,再通过制造“ 亏损”局面骗走被害人本金。
首证投顾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微信上的投资盈利消息,投资应该在正规合法机构进行。天上不 会掉馅饼。请远离非法荐股,自觉抵制电信诈骗。